二零零六年十一期间,刘文伟的单位领导及个别同事在其家楼下及门前监视刘文伟和其全家人,使他们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人格受到严重侮辱。主要责任人:分段长:张国忠书记:王林平职工:张斌(给段里提供房屋进行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