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5
编号:
E000075097
中文姓名:
刘志刚
姓名拼音:
Liu Zhig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华电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黑龙江省牡丹江公安局华电分局警察。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恶警按照黑名单非法抓捕数十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刘春兰、孙发等,恶警还恬不知耻地拿着照片指证。法轮功学员马淑杰、徐慧娟、翟淑琴、方淑云被非法劳教,送往哈尔滨前进劳教所;方淑云因身体反映出不能说话、眼睛睁不开、脖子僵硬不能活动等症状,被劳教所拒收,现已回家。

韩秀芳、刘春兰、孙发、宫呈阁等法轮功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负责整理构陷迫害他们的案卷,构陷刘春兰案卷被送到爱民分局铁北派出所孙强,由其起诉到爱民法院。参与迫害的还有华电分局的刘志刚,先锋分局配合抄家,以及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头子赵珉、政法委的李高阳、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国保支队队长李哲、彭福明、华电分局刘志刚、爱民公安分局孙强、爱民区检察院左强、先锋分局警察、爱民法院人员、看守所所长张爱国等。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在牡丹江看守所秘密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面对非法关押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不签字。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头子赵珉、政法委副书记李高阳、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国保支队队长李哲、彭福明、李岩松、华电分局刘志刚、爱民公安分局孙强、爱民区检察院左强、先锋分局警察、爱民法院人员、看守所所长张爱国等,铁岭河镇小区警务室小区警务四队队长王宝龙、金绍刚、朱橙华。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被政法委和610操纵 牡丹江爱民法院枉法害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8/被政法委和610操纵-牡丹江爱民法院枉法害民-274575.html
牡丹江国保恶警再次构陷韩秀芳等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8/牡丹江国保恶警再次构陷韩秀芳等法轮功学员-270747.html
牡丹江国保杨丹蓓构陷无辜-案件被打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27/牡丹江国保杨丹蓓构陷无辜-案件被打回-270440.html
牡丹江国保杨丹蓓构陷迫害 善良妇女遭秘密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24/牡丹江国保杨丹蓓构陷迫害-善良妇女遭秘密庭审-27034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