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在牡丹江看守所秘密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宫呈阁、刘春兰、孙发等。面对非法关押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不签字。
构陷案卷被打回。国保二支队,国保妄图补侦查继续构陷,原由国保二支队政委杨丹蓓负责整理构陷迫害案卷,推给李岩松负责。杨丹蓓授意李岩松再次将诬陷韩秀芳和刘春兰的黑材料送到爱民区检察院公诉科,由政法委、“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定刑期。,在牡丹江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还有:赵莲英、刘楠、赵京春、赵玉杰、孙桂芝等。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头子赵珉、政法委副书记李高阳、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国保支队队长李哲、彭福明、李岩松、华电分局刘志刚、爱民公安分局孙强、爱民区检察院左强、先锋分局警察、爱民法院人员、看守所所长张爱国等,铁岭河镇小区警务室小区警务四队队长王宝龙、金绍刚、朱橙华。
爱民区法院原定四月二日上午九点对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刘春兰、赵连英非法开庭,法院在开庭前未解释原因突然宣布取消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