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75265
中文姓名:
李国华
姓名拼音:
Li Guohua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塘湖镇司法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塘湖镇司法所恶人。

二零零二年邪党开十六大,陈清安正在外地打工,村邪党书记邢海山打电话让他赶快回家。陈清安回家后,邢海山蛮不讲理的说:“这段时间不许你外出,别给我找麻烦。”还强迫他交出身份证。不几天,塘湖镇派出所所长米林等人开着警车又非法闯入他家,把他劫持到塘湖镇派出所,铐上手铐,非法审讯,米林问他“还炼不炼?”他回答说:“炼!”米林说:“那就上县里去吧!”说完就把他从审讯室拉出来,推进警车,劫持到易县洗脑班。

在邪恶的易县洗脑班,邪党人员不论白天黑夜逼河北省易县大法弟子陈清安看诬蔑法轮功的电视录像片,邪党人员还妄图让他骂师父,被陈清安严厉拒绝。塘湖镇派出所指导员谢某某、塘湖镇司法所的李国华逼着他写“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并强行让他在“三书”上签字、按手印。陈清安被非法关押迫害七天七夜,回家前,邪党人员还勒索他四十元手续费。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易县法轮功学员陈清安遭迫害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22/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3年2月22日发表)-270299.html#13221224551-4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