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警大队长王敏指派五个普教:李海山、崔恋恋、般欣欣、王茹艳、李珍,随时监视法轮功学员,稍有不随意,就任意打骂迫害任何一个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队长王敏利用牢头和四个组长,每天监控法轮功学员,不准说话、不许走动,热水器只供她们几个人用,大法弟子洗脸、洗脚,洗衣服只能用凉水,洗衣服她们可以在池子里洗,法轮功学员不分岁数大小一律在地上蹲着洗。七十多人住一个大屋,晚上卫生间不让用,大家在一个便桶里大小便,弄的满屋子臭气。后来牢头崔恋恋解教前说,王敏经常背后给她下命令迫害法轮功学员。
海林法轮功学员徐英在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因没背守则,崔恋恋报告王敏,徐英被立即带到鸭舍打嘴巴子,受辱骂。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颜廷珍在双城市被双城国保大队的王一彪和肖继田绑架,送往哈尔滨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四个月后,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劫持到哈尔滨前进劳教所,被迫害的出现严重心脏病状态。
颜廷珍在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晚因不配合背守则写纪实,晚上八点管教班长崔恋恋把她带到二楼恶警大队长办公室,王敏让她在两个办公桌中间蹲一宿,第二天早七点王敏把她带到洗漱室扒光衣服电一小时,边电边浇水,连打带踢,还用皮鞋踩手,经此折磨后颜廷珍从此吃啥吐啥。
下面是颜廷珍母亲的控告状:
控 告 状
控告人:李胶云 女、家住黑龙江伊春市五营区
被控告人:双城国保大队的王一彪和肖继田
黑龙江省前进劳教所所长王亚罗、副所长叶云
一队长王敏、管教班长崔恋恋、一队狱警 丛志秀、周立范、刘畅
控告事由: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绑架和劳教、非法体罚、电棍电等折磨颜廷珍、在生命垂危时还不放人。
二零一三年二月九日-二月十七日,有一个普教(黄启山、王敏)看管张百华们,有的趴在桌子上 、有的看电视,黄启山指着张百华们骂大法,而且拿着扇子打人,谁也不出声,李珍骂师父,那天杨燕值班,王燕如骂张百华,本来张百华心里就很难受,别人说了骂人的事,被狱头崔恋恋打了两个耳光。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早8点多钟,教导员杨艳便唆使班长崔恋恋对法轮功学员左仙凤进行辱骂。尔后又将其从椅子上拖到地上踢,扬言:“谁看见我踢她了,你们谁看见了?”8点30分是方便时间,约有6、7个人方便后,就被狱警把厕所门锁上,不让方便了。到9点10分,经要求才又被允许方便,崔恋恋等人还在不停的骂着左仙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