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75313
中文姓名:
李林艳
姓名拼音:
Li Lin Y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五常市610
工作单位地址:
付彦春:现任五常市政法委副书记、“610”邪恶洗脑班主任。电话:13936017177
朱宪福:原五常市政法委副书记、“610”邪恶洗脑班主任,现已退休被“610”邪恶洗脑班返聘管理食堂,月薪1000元左右。
周和珍、姜振海:犹大,其二人为夫妻关系,家住五常市拉林镇曙光厂家属楼,在“610”配合邪恶迫害法轮功学员。“610”邪恶组织为其二人开工资,具体金额不详。周和珍电话:13804594831
孙喜芹:邪悟人员,追随犹大周和珍在“610”配合邪恶迫害法轮功学员。
占志刚:国保大队,多次伙同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

朱宪福:“610”主任电话: b-0451-53528153 w-0451-53522025
打手付彦春:手机13936017177 宅电:w-0451-53526327
付延春四哥家:w-0451-55803315
莫振山:“610”副主任电话:b-0451-53528153w-0451-5352901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五常市610人员,参与迫害五常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七日大法弟子兰红英被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时,由于之前遭迫害严重导致在检查身体时因不符合投监的条件,监狱拒收。五常市的李林艳和李义等请监狱人员吃饭,并以给送五常大米的条件强行将兰红英关进监狱。在监狱集训队,兰红英被强制剪成短发,穿犯人的囚服,强制“码坐”。从早晨五点起床后开始,一直“码坐”到晚上八点才开始洗漱,上厕也不许说话。当时兰红英身体非常虚弱,而且腿脚都坐的浮肿起来,用手指一按,就是很深的一个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五常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纪实(二)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14/黑龙江五常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纪实(二)-26975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