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六日,莫惠萍和罗新萍在吴忠市被民生街派出所副所长王涛等绑架、当街殴打、拘留,后被转至吴忠市看守所(目前已和青铜峡市看守所合并)非法关押至今。被关押期间,俩人曾绝食抗议,恶人们把莫惠萍被踩在地上强行灌食的痛苦场景照相后让罗新萍看。不久,罗新萍出现严重病业状态,被勒索两千元钱(开始勒索一万元)后取保候审回家。
莫惠萍被恶党徒多次强行“鼻饲”,还被实施全身麻醉割开鼻孔后野蛮“鼻饲”。
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赵斌、国保大队队长马明朗等用各种伎俩给莫惠萍构陷罪名,直至非法批捕、立案。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上午,吴忠市中级法院对莫惠萍二审所谓的公开开庭,宁夏610、吴忠市610人员故伎重演,再次采用一审时的一些伎俩,在开庭前后操控公检法人员监控、刁难莫惠萍亲友、给莫惠萍构陷罪名、安排社会上的人员占据法庭的座位。据悉,当天,法庭周围有大批便衣监视,宁夏610的周某某、吴忠市610的赵斌、马明朗等在现场指挥。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公安分局二零一三还迫害了吴忠市的法轮功学员马雄德、郑凤英夫妇,他们分别被判重刑七年半、七年。其中局长贺占忠、副书记赵斌、利通区分局国保大队长马明朗是直接参与迫害的恶警。
二零一四年七月四日,罗新平到法院“落实一些事情”。当天上午罗新平由家人陪同到吴忠市利通区法院时,利通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赵斌、国保大队队长马明朗已守候在法院副院长马万清的办公室。马晓波将罗新平带至法庭,有一个女的(估计是郭小娟)给罗新平宣读了判决书,诬判罗新平有期徒刑四年,并要求罗新平和她家人签字,被拒绝。马晓波和郭小娟当即怂恿在场的法警(有三、四个)代签名,罗新平和家人极力阻止,但一名法警还是给代签了。赵斌、马明朗等当即将罗新平直接劫持到了青铜峡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