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075453
中文姓名:
霍峰
姓名拼音:
Huo F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陕西省第二监狱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霍峰 办公室电话:0913-2065233 手机:13571310368
迫害事实:
渭南监狱副监狱长。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韩旭被陕西省户县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在户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八个月之后,他被劫持到了渭南监狱。渭南监狱又名陕西省第二监狱,本是锅炉厂,陕西省被判无期、死缓的重刑犯被关押在此,也是陕西省对男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转化基地。

当时监狱多数监区从事锅炉生产,其它监区进行其它生产劳动:如十一分监区做缝纫,生产出口欧美等国家的儿童服装,还做过出口新西兰的马具,编织草垫,搓烟花炮筒等。服刑人员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没完成任务还要晚上在监室里加班。十一分监区是入监队(严管队)。当时的监狱长是王智雄,政委齐颖明,副监狱长霍峰主管改造,教育科副科长刘庚年(现继任者为单忠林)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五年全省被非法判刑的男性法轮功学员被从富平庄里监狱、汉中监狱等非法关押场所集中到渭南监狱,二零零六年监狱长王智雄、政委齐颖明、副监狱长霍峰、主管洗脑迫害的教育科副科长刘根年、张亚革、李文生等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强制“转化”。从外面请来了臭名昭著的犹大陈斌企图欺骗、迷惑法轮功学员,韩旭等法轮功学员抵制洗脑迫害。

负责监狱整体迫害的是副监狱长霍峰,他直接指挥教育科副科长刘根年、各个监区的一把手监区长(原来叫指导员)、各个监区主管洗脑迫害的恶警。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20/那些不堪回首的惨烈与酷刑-377355.html
陕西省渭南监狱的罪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1/陕西省渭南监狱的罪恶-274085.html
陕西渭南监狱指使罪犯迫害法轮功学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27/陕西渭南监狱指使罪犯迫害法轮功学员-27045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