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一年五月上旬,十六位武汉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绑架到洪山区板桥湖北省洗脑班。队长刘成指挥五、六个警察将张甦摁在地上暴打,直到瘫地不起。五月三十一日,洪山区法院新竹路一带,警察、便衣密布,四位法轮功学员彭亮(武昌)、刘社红(咸宁)、欧阳海文(洪山)、张荆州(荆州)被秘密审判,刑期合计十五年半。彭亮的妹妹彭燕因聘请律师为哥哥辩护而被武汉市洗脑班(杨园)关押,律师遭恐吓威胁。整个庭审过程没有家属到场。而几天前,五月二十四日,洪山区区委邪党书记吴勇却在中共官网新华网大谈被邪党中组部首肯的“洪山模式”。访谈中没有涉及洪山法庭二零零九年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案。
所谓“洪山模式”的真相是:法轮功学员胡慧芳、陈曼、周肖军,于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被洪山区法院庭审。庭审时,陈曼的辩护律师指出起诉书不合法,指出洪山区检察院的两次起诉文件竟使用同一个批号。一案两诉,其原因是检察院的第一份起诉证据曾被揭露为伪造后,遂又赶制一个新“证据”,并更改起诉内容。
律师对“本案”执行过程中的非法取证提出异议,强烈要求无罪释放当事人。检控方无言以抗,然而洪山区法院知法犯法,秘密将陈曼非法判刑七年,周肖军六年,胡慧芳四年。之后,被害人家属和律师迟迟收不到法院的判决书,法院以此阻挠受害者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