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5
编号:
E000075542
中文姓名:
丁文波
姓名拼音:
Ding Wenb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凤城市政法委
工作单位地址:
书记  丁文波 办公:0415-8144951 手机:15841502111
副书记 李洪泉 办公:0415-8122826 手机:13591529336、13941595008 住宅:0415-8126046
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杨德忠 办公:0415-8158612 手机:13704156059
政法委人员 张金松 办公:0415-8128430

“610办公室”主任 花吉强 办公:0415-8158680 手机:13841562633
“610办公室”副主任(维稳办):毕海英 手机:13941522092
“610办公室”成员 李发民(返聘) 办公:0415-8122253 手机:15842536247

国安办主任:王旭 办公:0415-8155315

近照:
家庭住址:
参与迫害主要责任人:
凤城市政法委书记丁文波:15841502111
凤城市政法委副书记李洪全:13941595008 0415-6808612(办) 0415-8126046(宅)
凤城“610办公室”主任花吉强:13841562633
凤城公安局国保大队(负责此案的办案人):张春伟:13941512545
凤城法院副院长 李贵忠
凤城法院刑事庭庭长(审判长) 佟明志
凤城法院刑事庭(书记员) 程萍君
凤城法院刑事庭 杨德才
凤城市检察院(公诉人):顾世鹏 办公室电话:0415-6276246
凤城市检察院(公诉人):赵运双 办公室电话:0415-6276217
迫害事实: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任遼寧省丹東市凤城市政法委书记。主管迫害法轮功,从二零一二年上任至今,有13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拘留)、抄家、非法罚款。其中4人被判刑,1人被迫害离世。

四十九岁的个体商户刘成军,家住凤城市城东241加油站附近,老家“丁家房”,由于坚持修炼使他向善做好人的法轮大法,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被警察绑架、构陷,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遭非法庭审。两位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从刑法学理论的角度阐明法轮功学员不具备犯罪的主客观要素,公诉方指控的所谓罪名不能成立,而司法机关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星期五)晚八点左右,由丹东市国保大队、凤城市国保大队、凤山分局、凤凰分局连同刑警和特警勾结一起,当刘成军在“凤凰堡”大门前与法轮功学员孙喜凤交谈时,突然从三、四辆汽车里下来十来个人,将刘成军绑架,非法关押在凤城看守所。

凤城市中共政法委书记丁文波、副书记李洪全、花吉强直接插手迫害刘成军。丁文波亲自找黑社会的人去威胁恐吓刘成军,强迫刘成军“转化”,放弃大法修炼。 在丁文波的操控下,凤城市公检法已合谋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将刘成军非法起诉判刑。家人多次要求见人、放人均遭野蛮拒绝。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2/20/凤凰山见证的血和泪(5)-287672.html
好人遭非法庭审 律师要求辽宁凤城法院放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3/好人遭非法庭审-律师要求辽宁凤城法院放人-271251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