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06
编号:
E000075614
中文姓名:
李光德
姓名拼音:
Li Guangde(guangde)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乌兰浩特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乌兰浩特国保大队长。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二日下半夜一点左右,孟呼伦等在乌兰浩特北山公园散发真相资料被绑架。乌兰浩特国保大队长李光德、恶警满杜拉(蒙古族)、白某(蒙古族)等在大道上踩着孟呼伦的腿,恶警满杜拉拽着孟呼伦的头发毒打,白某(蒙古族)把孟呼伦的外衣都扯掉只剩下胸罩。头发被恶警揪下来一大绺。凌晨三点被劫持到乌兰浩特市看守所。恶警的暴打致使孟呼伦经常头疼、头晕。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三日上午,乌兰浩特市公安局长杨毅刚等拽着孟呼伦的头发顶在墙上拍照。并对孟呼伦进行非法审讯。在非法关押七天后又被隔离到几百里以外的中旗看守所非法关押。在此期间,乌兰浩特市公安恶警李光德、满杜拉等伙同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长李树成、国保大队秦宝库等恶警又对孟呼伦非法抄家。一个月后,被勒索伙食费六百八十元。九月中旬转到乌兰浩特市看守所关押,九月二十九日妄图再次投入图牧吉劳教所迫害,被拒收。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二日凌晨一点,那丽环和几名大法弟子在乌兰浩特北山公园门口,被乌兰浩特国保大队长李广德等人绑架到看守所。期间,李广德和副队长满都拉,非法提审三次,强迫那丽环说出资料来源及司机情况,并去千里之外的霍市那丽环家抄家。

期间,那丽环的丈夫到乌兰浩特到处找人送礼、请客。在旅店吃住了三十多天。一个月后,乌兰浩特公安局勒索那丽环丈夫一万元。国保大队长李广德和副队长满都拉说:这些钱是给上边走关系的。后来又给李广德送三千,给副队长满都拉送了两千元。共勒索一万五千元,非法关押那丽环三十多天后,国保大队以一张“所外执行”票放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那丽环被非法关押和骚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28/内蒙古霍林郭勒市那丽环被非法关押和骚扰-270476.html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孟呼伦十三年受迫害经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27/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孟呼伦十三年受迫害经历-27045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