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75650
中文姓名:
马鹏飞
姓名拼音:
Ma Pengfei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甘沟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参与迫害的直接责任人
会宁县政法委
李继辉(原书记兼公安局长) 1363936100  13639304033 办公室0943-3220110    0943-3221465
郭 伟(政法委副书记) 13639361369 办公室0943-3221465
康应祥(610“邪办”主任) 13639361376 办公室0943-3221465

会宁县公安局住址会宁县会师镇南大街五号 邮编730700
会宁县公安局总机:0943-3221112
李景辉(副局长)13639301840
安海明
邓才正
薛建峰(法制股)13639301820

国保大队
李永刚(队长)13639361807
贠 平(原国安队长)13639361895

看守所
连权珍(所长 原国安副队长)13639301313

中川派出所
苗 鹏(所长)13639361390
蒲忠学13639361349

会宁县法院住址:会宁县会师镇南大街八号 邮编730700

寇世雄(法院院长)
马维成(副院长)3313308
闫陇兵(刑庭庭长) 18993393139
李雪梅(刑庭庭长)13884226248
会宁县检察院住址:会宁县会师镇南大街八号 邮编730700
李海波 (批捕科科长) 15193057398
刘红梅 (公诉科科长)

白银市中级法院
刑庭庭长 李富民

迫害事实:
甘沟派出所所长

甘肃省会宁县何玉瑚、韩秀芳、金银武、冯彩红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一年半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四名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均要求上诉。二零一三年三月十日左右,此案被移送到白银市中院,中院刑庭庭长李富民审理此案。家属几次找李富民询问情况,李接到电话是问法轮功案子的事后,再也就不接电话了,也找不到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一伙开始残酷迫害法轮功,一时所有喉舌媒体开足了马力铺天盖地的诽谤谩骂法轮功,同时在全国各地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会宁县公安局、各个派出所无端抓了好多人,何玉瑚也遭到迫害。甘沟派出所所长马鹏飞和甘沟乡副书记胡巧花(女)翻窗撬开他的办公室搜走了大法书,把他绑架到甘沟派出所办的洗脑班关押迫害半个多月,从早晨六点就到派出所报到,到晚上六点回去,每天还要跑操,俯卧撑,军姿蹲等,一不符合他们的要求,恶警就拳打脚踢。何玉瑚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派出所的恶人被中共的谎言灌输的没有了人性、没有了良知理念,残酷的迫害着法轮功学员。也有善良的人看不惯警察对何玉瑚的恶行,就对马鹏飞说,起码你们还在一个锅上吃饭,你们也太过激了吧!面对人们的指责,失去理智的恶警当耳旁风,他们还是继续打法轮功学员,在这里遭受洗脑折磨的甘沟法轮功学员就有十几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六一零”的叫嚣和检察院公诉员的法盲表演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8/“六一零”的叫嚣和检察院公诉员的法盲表演-271452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