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5日,王高香在发送法轮功真相资料后再次被崇仁县恶警绑架、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大量真相资料及几百元现金。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抚州市看守所受迫害:在里面强迫做奴工——折清明节扫墓给死人烧的“金元宝”。看守所不让其家属接见,过年都不让送食物。并多次逼迫王高香说出大法真相资料的来源,恶警国保大队长熊旭东更是扬言“不说出资料来源则判她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