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075835
中文姓名:
韩龙
姓名拼音:
Han L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七台河市桃北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七台河市公安局桃山分局桃北派出所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六日上午,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郑孟善在花园路五小学附近,被七台河市公安局桃山分局桃北派出所恶警绑架,后被劫持到七台河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已八个半月。警察一直拒绝家人会见。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律师和家属到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了解案情并要求阅卷,法官刘小燕以上午他们要开会为由推脱,要律师下午再来。律师下午再去法院,刑庭庭长李明九说卷宗叫公安局借去了。律师当面指出他们玩小孩游戏,公安局向法院借卷宗是违法的,一再坚持要看卷宗。刑庭庭长李明玖要律师第二天上午来。律师问:明天是否能把卷宗拿回来?李明玖说:卷宗拿不拿得回来那是我们的事。

二十九日上午律师第三次来到法院,一看相关办案人员都躲起来了,楼上楼下怎么也找不到。等了很长时间也见不到人,律师就去找法院院长,一姓温的院长要律师下午来给答复。就在这一天上午,这边法院再三躲避推脱,另一边七台河市看守所姓袁的狱警给郑孟善家人打电话,要郑孟善家人辞退律师。郑孟善的女儿明确提出要求把妈妈放回来……下午律师和家属第四次来到法院,姓温的院长说这个案子有问题,要重新侦查,依旧拒绝给律师看卷宗。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六日上午,郑孟善在花园路五小学附近,遭不明真相的人恶告,被桃北派出所韩龙等五、六个警察绑架,后警察在郑孟善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私闯民宅到她家实施抄家,并把郑孟善劫持到七台河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法院的卷宗为何不敢给律师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2/法院的卷宗为何不敢给律师看--271664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