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75960
中文姓名:
魏品同
姓名拼音:
Wei Pint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泽州县大东沟镇西洼岭村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泽州县大东沟镇西洼岭村东洼自然村:
邮编048019
村长魏品同13008059636(恶告者)
村民魏光锁(恶告者)
迫害事实:
泽州县西洼岭村东洼自然村村长。

二零一三年一月五日下午四点多,晋城市法轮功学员郭国萍为救世人在晋城市泽州县大东沟镇西洼岭村发放讲述法轮功真相的资料时,遭到魏品同、魏光锁等人恶告,随即被泽州县公安局东沟派出所恶警绑架,然后转交到泽州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当晚,晋城市城区“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周建新及晋城市泽州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李软军等,闯到郭国萍家非法抄家,没有找到任何东西,仍强行将郭国萍关入晋城市看守所,过后又编造所谓“证据”,交至泽州县检察院。同时李软军还试图让西洼岭村东洼自然村的村长魏品同及村民魏光锁等人出庭作证构陷好人。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郭国萍遭山西省泽州县法院非法庭审。这一天法院内外气氛阴森异常,简直如临大敌。法院门口的岗哨对进出人员严格检查,参加旁听的郭国萍家属被要求出示身份证并搜身,手机等部份物品被扣留。后当家属进入庭审现场时又被二次覆核验证,实施者就是审判长刘前进。

上午十点非法庭审开始,法庭审判长刘前进,审判员李锋、李小龙;检察院公诉人王倩。郭国萍家属聘请的律师顶着来自晋城市当局的压力为郭国萍做了无罪辩护。期间证人魏品同、魏光锁未出庭作证,只是由公诉人代念证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西泽州县法院四二五对郭国萍非法庭审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3/山西泽州县法院四二五对郭国萍非法庭审-272833.html
山西泽州县公检法企图对郭国萍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0/山西泽州县公检法企图对郭国萍非法判刑-27190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