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刘永在孟连县做彩画和浮雕工程时因为在墙上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一句真心话,再次被绑架,孟连县公安局以涉嫌“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罪名将他非法关在孟连县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九月三日,五华公安局(拒绝出示证件)和孟连公安局(李侄栟、罗云、胡文武等)共6个人到刘艳、刘永夫妻在昆明的住所,强行踹开房门,非法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两个和打印机一台、光盘和U盘等个人物品共四箱,把个人学法看的书、资料以及从网上下载的个人资料均当作所谓“罪证”。九月五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跑到师大文理学校威胁学校领导,迫使他们辞退她。为了不被邪恶迫害,她只好流离失所一个月。不法人员现(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已将刘永非法批捕,图谋加重迫害。
参与迫害的是孟连公安局胡文武、李侄栟(bing)、罗云。签署非抓捕令和非法抄家令的是孟连公安局长吴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