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皇历2月,正是农忙播种季节,卢玉华同村四位法轮功学员正在其中一学员家学法,沙堆派出所李大成、万勇、胡老三等人逼着卢玉华的丈夫吴幼平带路找到学法点,他们未出示任何手续与证件破门而入,将卢玉华等四人绑架到沙堆派出所,然后将他们塞进一个狭小的铁房子,此时已经是午夜一点多钟。由于空间太狭小,他们四人(一男三女)挤坐在一条窄凳子上,无法睡觉,一晚上就这样睁眼熬到天亮。
2001年4月的一天,沙堆镇政法委员邱进带着派出所所长李大成、警察万勇闯入了大法弟子们的家中,非法抄家,并绑架了他们夫妇二人,当晚关押在沙堆派出所拘留房间。第二天转到沙堆法院非法关押了一个星期,要求“三个一”(1000元钱,一份保证书,一个担保人)才能放人。当时同吴国祥、卢白娥夫妇二人非法关押的还有同组的两位法轮功学员。当时大法弟子们认为大法弟子们只是自觉按“真善忍”修心做好人,还要什么担保人和保证什么呢?家里也没有现成的钱等着政府来敲诈。这个要求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