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76334
中文姓名:
刘前进
姓名拼音:
Liu Qianji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泽州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泽州县法院: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新市东街487号,邮编048026
电话:2024135
审判长刘前进13096659905
迫害事实:
山西省泽州县法院审判长。

二零一三年一月五日下午,山西省泽州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郭国萍在晋城市泽州县大东沟镇西洼岭村发放讲述法轮功真相的资料时,遭到东洼自然村村长魏品同、村民魏光锁等人的恶告,随即被泽州县公安局大东沟派出所副所长翟军曹、恶警郭项朋等人绑架,并于当晚被泽州县公安局恶警非法抄家。同年一月二十二日郭国萍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郭国萍遭山西省泽州县法院非法庭审。这一天法院内外气氛阴森异常,简直如临大敌。法院门口的岗哨对进出人员严格检查,参加旁听的郭国萍家属被要求出示身份证并搜身,手机等部份物品被扣留。后当家属进入庭审现场时又被二次覆核验证,实施者就是审判长刘前进。

上午十点非法庭审开始,法庭审判长刘前进,审判员李锋、李小龙;检察院公诉人王倩。郭国萍家属聘请的律师顶着来自晋城市当局的压力为郭国萍做了无罪辩护。期间证人魏品同、魏光锁未出庭作证,只是由公诉人代念证言。

对于律师和郭国萍本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及法官几乎均未作出回应,尤其对律师提出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不能成立” (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和郭国萍为自己辩护中提出的“自己信仰法轮功不违反法律,自己的行为没有破坏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公诉人及法官更加无言以对。全部庭审时间只用了将近一个小时,于上午十一点前匆匆结束。

郭国萍二零一三年一月五日被泽州县公安局绑架后,始终认为自己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并未违反任何法律,不承认中共对其的绑架迫害,因而一直是“零口供”。但中共晋城市邪党政法委、“六一零” (中共专事迫害法轮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知法犯法,利用手中的权力唆使泽州县公检法对郭国萍实施迫害,而且别有用心地选择在“四二五”非法庭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西泽州县法院四二五对郭国萍非法庭审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3/山西泽州县法院四二五对郭国萍非法庭审-27283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