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48
编号:
E000076362
中文姓名:
李晓
姓名拼音:
Li Xia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朝阳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法官:李晓(朝阳区法院刑事审判一庭) 010-85998615
迫害事实:
朝阳区法院人员。

北京市公安局警察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日绑架了中国外交部档案馆三等秘书陈由邦,非法起诉他。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的开庭中,朝阳区法院已强行非法宣判陈由邦三年零六个月的徒刑。目前(2013-5-)被关押在朝阳区看守所的陈由邦已提控告。控告北京市公安局徐勇、叶有忠,朝阳区检察院张欣,朝阳区法院李晓和陪审员李欣等42人“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他们的责任。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构陷毛凤兰的案件卷宗被朝阳区检察院退回至朝阳公安分局。下午,朝阳区检察院通知律师,毛凤兰案延期半个月。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由检察院转到法院。法院阶段手续已办理完毕,等待开庭。法官叫李晓。

北京法轮功学员孙金霞、马振民十二月二十六日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被非法开庭,律师做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指出:对法轮功的打压,就是公检法在犯罪。法官最后宣布退庭,择日宣判。审判长:李晓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2点多钟,北京朝阳区法轮功学员肖连红的被构陷案在朝阳区温榆河法院被非法开庭审理,据悉,朝阳区法院法官李晓在非法庭审肖连红过程中,有意设套询问肖连红,很明显的想蓄意构陷。

在温榆河法庭,十二月二十六日同一天被非法庭审的还有另外五名法轮功学员:陶永春、许玲丽夫妇、毛凤兰、孙金霞、马振民。现在确知的参与非法庭审毛凤兰、孙金霞、马振民、肖连红的法官都是朝阳区法院刑一庭李晓,检察官是朝阳区检察院公诉一处的贾晓文。

朝阳区法院刑一庭法官李晓从二零一三年就开始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其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已有六人:二零一三年外交部三等秘书陈由邦被其诬判三年半,二零一五年天津法轮功学员郭宝花被诬判三年,关英山、杜贵琴夫妇分别被诬判三年半、四年,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刘永华被诬判三年,并被罚金六千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5/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40447.html#171422499-22
做好人被非法庭审 肖连红当庭讲真相(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30/做好人被非法庭审-肖连红当庭讲真相(图)-339709.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30/北京孙金霞、马振民被开庭-律师指公检法犯罪-339744.html
北京法轮功学员毛凤兰被构陷到朝阳区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2/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38430.html#1612121547-6
遭诬判三年半 外交部秘书陈由邦提控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10/遭诬判三年半-外交部秘书陈由邦提控告-27332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