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76564
中文姓名:
王进忠
姓名拼音:
Wang Jinzh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禄丰县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大平坝二所检查室,《云南省第二劳教所》0878-4861241。
政工科;0878-4121213。
监所检查科;0878-4220305,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禄丰县检察院人員。

2013年5月30日,云南省禄丰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翠仙、刘晓萍、彭学萍、冉晓曼非法开庭,当庭判刘晓萍10年,刘翠仙8年,彭学萍7年,冉晓曼6年半。

当天的审判长是禄丰县法院的李良升,审判员杨越明、朱丽,书记员梅丽,公诉人是禄丰县检察院的王进忠。此次开庭前后两天,长达13个小时。

公诉人王进忠诬陷四位法轮功学员“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其中他所谓的证据就是法轮功学员向当地民众赠送了神韵艺术团演出的二零一二年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碟。法轮功学员要求王进忠当庭拿出晚会光碟,并当场向法庭播放。王进忠一直回避这个问题,不敢正面回答。王进忠还说四位当事法轮功学员发放了《天赐洪福》小册子,以及禄丰县孔华强及赵加芳《给当地父老乡亲的一封公开信》,法轮功学员要求王进忠当场提供实物,拿出《天赐洪福》小册子以及公开信,向法庭展示。律师补充说,写公开信的孔华强和赵加芳夫妇就在旁听席上旁听,邀请他们俩位出庭作证。审判长李良升不敢让俩位老人出庭作证。

不仅如此,王进忠还将在法轮功学员的车上及家里非法抢走的二零一二年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碟、在刘晓萍家里抢走的电脑、打印机、空白A4纸、空白光盘、PVC袋、装有《普度》《济世》音乐的MP3、印有法轮大法好的人民币及没有印字的人民币都算作诬陷的证据。律师针对王进忠提供的所谓证据,从取证的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一一剖析,最后认定所有这些根本不能作为证据提供的。

王进忠称有一百多村民都将收到的神韵艺术团演出的二零一二年全球华人新年晚会交到了村委会。律师要求将证人带到法庭当场作证,律师说:“你不用让一百个村民都来,你就叫一个来,让我们问问,就知道你是造假还是真实的。”王进忠听后一声都不敢吭。

律师指出,公安从取证阶段就是违法的,没有将当事人带到现场,没有搜查证,或者有搜查证但是没有当地公安局长的签字,这样的搜查证都是无效的,即使持有搜查证也属于抢劫。搜查物品也没有让当事人指认,当事人也没有签字,搜查清单更没有给当事人。有的甚至是强制按住当事法轮功学员的手在一张空白的纸上按手印,然后由公安自己去填写,这属于非法暴力取证。

整个质证阶段从早上九点一直持续到下午六点,除中午休息一个小时外,五轮质证八个小时,公诉人王进忠自始至终没敢叫一个证人出庭作证,也没敢拿出一张神韵光碟当庭播放,或者拿出一份真相小册子或公开信当庭念一念。也就是说,王进忠根本就没有拿出什么证据,也就是根本就不能证他指控的明罪名成立。

下午六点开始进入法庭辩论阶段,首先公诉人王进忠诬陷四位法轮功学员“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套用《刑法》三百条。四位法轮功学员当庭对王进忠说:“拿出哪部法律定法轮功为邪教,你现在当庭出示,我们破坏哪部法律实施,破坏到什么程度?你也当庭指出来,否则你就是诬陷罪!”王进忠顿时哑口无言。

最后律师补充说:“从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到公诉人指控我的当事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整个过程证明,四位法轮功学员并没有犯罪,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今天所有参与庭审的公检法人员,你们才是破坏法律实施,具体破坏了《刑诉法》、《法官法》、《律师法》等。法无明文规定不定罪,你们明知我们的当事人无罪,却要假借法律治她们的罪,你们才是在真正犯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传播神韵光盘 云南四位善良妇女被诬判六至十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3/传播神韵光盘-云南四位善良妇女被诬判六至十年-27482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