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76588
中文姓名:
陈聪
姓名拼音:
Chen Cō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阮世能(原)、孙重光(现)2310001、吕伟(副院长)、张平参,法官:唐冬斌、黄翔、陈西苓、谢晓宏、陈治兵2329844、陈聪13378282584、童康、康艳秋、张平、黄云、书记员:郑江 2322310、2329844、2311215、2322001、2322304、2323628、2337400、2332304、2338404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人员。
四川省宜宾市大法弟子王德惠控告原工作单位违法案主审法官,二审立案五个多月后陈聪口头答覆:中院民一庭合议庭庭长童康、主审法官陈聪、二审开庭的唯一审案参与者陈治兵,认为此案证据不重要,仍不支持上诉人的鉴定申请及再次鉴定申请,宜宾市中院这种行为是在包庇和纵容三江厂制造假证,帮助配合三江厂继续陷害上诉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省宜宾市王德惠控告原工作单位违法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30/四川省宜宾市王德惠控告原工作单位违法-27468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