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下旬的一天,法轮功学员倪丽华决定到北京去。坐火车到北京的途中,被便衣特务绑架,咸宁市公安局政保科盛货保把她非法送到咸宁市猫耳山拘留所,非法关押七天后,又被非法关进第一看守所三十天。在看守所,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邹卫国下令不准炼功,不准学法,强制性照像,按手印,等等。咸宁恶人敲诈勒索她的家人三千元,伙食费大约八百元后,倪丽华回到家中。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的一天下午,倪丽华到官埠桥镇齐心大队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后,咸宁市公安局政保科盛货保带着几个警察去把她绑架到猫耳山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一年正月的一天晚上,几个年轻的警察到倪丽华家中绑架她到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洗脑班,负责的是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邹卫国和国保大队长盛货保,大约有十个法轮功学员,都是被绑架去的。
二零零一年二月底,官埠桥镇派出所所长樊忠与魏秀兰她的丈夫商量好,把她绑架到猫耳山拘留所洗脑班,时间一周。由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邹卫国负责,国保大队曾国华、盛货保也在那里。他们每天放诬陷法轮功的光碟,如:天安门自焚事件、转化者的文章,等等,要求转化。从洗脑班出来后三四天,邹卫国、盛货保坐车到她家里,她当时正在家里一边听师父的讲法录音,一边准备明天卖的菜。盛货保把她的录音抢走,邹卫国要她交书,她说没有书。邹卫国当时就打电话给官埠桥镇派出所,命令警察“挖地三尺,也要找到法轮功书。”市公安局的刘德裕来了,官埠镇派出所的很多警察也来了,把她绑架到猫耳山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敲诈勒索500元。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的一天晚上,咸宁市公安局邹卫国、盛货保、刘德玉、黄顺安等警察闯入王立新的家中,到处翻箱倒柜,抢走了大法书籍、讲法录音带,把王立新绑架到公安局,逼迫交书。警察敲诈勒索了家人一千元,是盛货保收的,没有发票和收据。
二零零二年三月份的一天上午,倪丽华和一个法轮功学员到宝塔镇陆山大队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当时,咸宁市“六一零”用金钱鼓励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法轮功学员,诬告一个奖励500元。当把法轮功真相资料发给一女人时,这个人的丈夫就到当地治保主任那儿告发了,不久宝塔镇派出所警察就来绑架她俩,咸宁市公安局政保科盛货保带警察来把她送到猫耳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她用绝食的方式反迫害,她被迫害得吐血。咸宁恶人敲诈勒索她的家人三千元,倪丽华回到家中。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大法弟子张为卿被恶人构陷,在明珠广场遭到咸安区国保大队曾国华、盛货保等人绑架至区公安局,负责迫害法轮功的公安局副局长邹卫国从他身上非法搜出了横幅,当时气急败坏,凶狠的打了张为卿几巴掌,当时打得嘴巴流血并肿了起来,并将他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因为不肯写保证书又多非法关了两天,一共非法关押十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