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8
编号:
E000076764
中文姓名:
毛林昌
姓名拼音:
Mao Linch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香坊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公安分局:
局长刘光宇0451-55661199
副局长0451-55662512、0451-55653607
国保大队:
大队长邓雪松13359510300,
王殿斌13019007926、13019007926于淼
李维兴13704801789 于亚英13836109222钱路平13796678267于喜春13603645125
李立军13936666788王国辉13836186970陈红英13945177428袁兆祥13604885769
邹金彦0451-88780197李印13304815098张凯13304511154邹军13946128650

6、哈尔滨市香坊区部份派出所电话;
①军民派出所:
香坊区东方玫瑰园小区内 电话:0451- 82681947
所长王森13030087036
副所长刘秉鑫13945698055
副所长瞿超13684611777
邵文静18646247247、18545003058
禇松江13845065317罗崇立15545583480尹英彬13059030567胡欣彤18800418715
佟咣兆15104647427汪淼18745726261李洋13030066086张立13115505951
于臣15645033069郎志15945995359关波1393622590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二零一三年四月五日,闫树鹏的亲戚们寻求社会帮助,得到其中很多善良人的支持和帮助。四月八日,村委会派出一名代表和树鹏的亲友、乡邻一起去哈尔滨前进劳教所要人。

哈尔滨前进劳教所管理科长张波说要有双城市“610办公室”的释放证明,才能放回闫树鹏的妈妈。

第二天──四月九日,树鹏的亲友到双城市“610”办证明手续, “610”的人说要去前进劳教所要释放和保释的票据。亲友们二次去前进劳教拿以上票据,又回本地乡政府、县“610”办好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在乡政府盖公章时,连乡政府的人都同情的说:一切手续都齐全,快去劳教所把人接回来吧。

四月十日,为了征得社会善良人的帮助,村委会和百户人家的数百名乡亲发起红手印征签,以求更多社会上更多同胞的关注同情。

四月十二日,亲友们去哈尔滨前进劳教所接人。谁知前进劳教所管理科长张波在看到以上的手续之后,又非要闫树鹏的精神病鉴定材料不可。大家说孩子的爸爸不在了,妈妈在劳教所,家中又无钱,怎么办鉴定呀!孩子的姑姑急的直哭。张波见状又说:你们去找抓陈秀梅的单位,撤销劳教当天就放人。

四月十五日,亲友们找到哈尔滨香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所谓办案人毛林昌,毛林昌蛮横的不接待,并在电话中否认此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是谁逼疯了这个乡村小伙?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8/是谁逼疯了这个乡村小伙--27460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