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 ,大安市安广镇法轮功学员马凤仪被大安市法院刑事庭长孙守航,审判员辛广军、郁洪铮,书记员张桂晶等非法判刑四年、唐树德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八日被劫持到黑嘴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一二年一月,大安市法轮功学员纪辉等五人因去农村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大安市原国保大队长隋彦龙、陈亚民、检察院陈亚富和法官孙守航等在大安市原政法委、六一零恶头目王德新、刘永波指挥下重判四至四年半不等重刑,纪辉新车被非法扣押不归还,上高中的孩子只能靠亲戚供养上高中大学,媳妇因此积郁成疾手术,被迫与他离婚,纪辉在吉林市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被精神肉体折磨至皮包骨逼迫其放弃信仰,纪辉并没有妥协,非法判四年刑未减一天。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法轮功学员王艳、纪辉、岳红梅等去农村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乐胜乡长源村五家户屯村民孟庆富和其舅许品有、王喜权诬告至村邪党书记王军,王军打电话报警,并指挥不明真相村民李占宇开车堵截法轮功学员,村民初廷辉等协助乐胜乡派出所和大安市国保大队陈亚民、刘玉明、穆子净等恶警绑架劫持法轮功学员,将他们分别非法关押在大安、洮南、通榆看守所。
三月六日批捕,所谓案子被移送检察院,检察院的李春波、李永军、曲武、吴洁冰、李平是办案人员。北京律师到检察院调阅案卷,李永军阻挡律师阅卷。四月七日将案卷偷偷转到法院,由刑事庭长孙守航负责。
同时,在四月十五日开始,吉林省610、大安610恶徒刘永波伙同国保大队隋彦龙、牟子净等多次到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转化”、洗脑迫害,让其认罪,逼迫写五书(“揭批书”、“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批判书”),并恐吓说:如果不“转化”,就判无期徒刑后,送到没有人烟的地方,与世隔绝,每天站在两寸深的水里生产石灰,就是死了也没人知道。法轮功学员不为所动,坚决的抵制。610不法之徒给大安法院施压,强令法官孙守航重判三名法轮功学员。
四月二十三日,大安市法院在不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偷偷开庭,因证据不足就把300左右份资料,拆开算成了1200多份,一个“福”字也算一份,法院在610恶头目王德新、刘永波坐镇指挥下,诬陷说他们不认罪、不“转化”、态度不好,非法诬判被绑架的纪辉、岳红梅四年、王艳四年零六个月。
四月二十五日,北京律师惊闻此消息后,赶到看守所见当事人,看守所不让见,推脱说:隋彦龙(大安国保大队长)和政法委610王德新、刘永波不让见。律师随即找到办案单位法院刑事庭长孙守航,孙心虚有鬼,面对面就说自己不是孙守航,不敢承认自己是孙守航。
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下午,大安国保队长随彦龙领一群警察,把身体极度虚弱邹玉芳从家中绑架关押到白城看守所迫害,不准家人看。邹玉芳在生命危险情况下,又被大安市法院刑事庭长孙守航,审判员辛广军、郁洪铮,书记员张桂晶等,非法判刑四年半。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杜淑芝老太太被大安市公安局局长张怀乾、大安市国保大队隋彦龙、李子木、穆子净、惠阳和其它派出所警察等一大群警察突然闯入家中绑架并且非法抄了家,抢走大法书和很多私人物品。在公安局,杜淑芝老人被迫害的血压高,送到市三医院,大安市国保队副队长恶警李子木强迫医生打降压针,不顾她死活,强行非法关押到大安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三月初,吉林大安市六十五岁的老太太杜淑芝,只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没触犯任何法律,却遭公检法人员合谋构陷,公检法人员恐吓杜淑芝家人拿钱,要不拿钱就判刑,先扬言说要判五年,后来又说判十年。杜淑芝孩子(没有修炼)被警察隋彦龙、检察院秦晓华、法院孙守航等相关恶徒敲诈七、八十万元(具体数额在调查中),恶徒们拿了杜淑芝家的钱,枉法冤判她三年。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下午,大安市公安局国保队原队长(现安广镇派出所所长)隋彦龙、国保队牟子敬伙同安广镇派出所长宋有文(原安广镇派出所所长),李宝江(安广派出所指导员)等七、八个警察闯进法轮功学员王毅家,将正在他家的韩宏霞绑架。韩宏霞一直不配合对她的迫害,隋彦龙等人非法将其送入白城市看守所二零二室非法关押,隋彦龙和现任国保大队长王雷、牟子敬、窦海洋、李爱民等人炮制构陷材料送至大安市检察院、法院,走判刑程序迫害她。大安市法院法官孙守航不通知韩宏霞家人,二零一七年二月,在无家人参加庭审的情况下对其秘密非法开庭,欲对她判刑迫害。王毅后被判刑一年(监外执行)。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早上,王毅在被判刑的迫害中离世,终年五十八岁,此时迫害他的刑期还没结束。
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下午四点左右,大安市法轮功学员李威在大安北火车站安检口被绑架,当晚被抄家,8日被绑架到大安看守所。之后构陷案被移交到检察院,二月二十二日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齐明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关押在镇赉县看守所;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被非法批捕,关押在白城市看守所;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被大安市法院刑事庭长孙守航,审判员辛广军、郁洪铮,书记员张桂晶等,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并被勒索罚人民币二万元。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李巍(李威)被大安市法院、刑事庭长孙守航,审判员辛广军、郁洪铮,书记员张桂晶等,非法枉判7个月,被继续关押在本地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在杨秀云、李杨波家中非法开庭,公诉人是大安市检察院陈亚富,审判长是大安市法院孙守航,审判员是大安市法院夏艳娣、齐志强,书记员是大安市法院刘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