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陈广昌律师乘火车出差期间,因携带法轮功书籍、物品被不明真相的列车员举报,后被青岛铁路公安处拘留、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到期后,青岛铁路公安处又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栾军是青岛铁路公安处迫害陈广昌的具体负责人,整个案件一年多来由他负责。
在栾军主办下,青岛铁路公安处的迫害给陈广昌律师、他所在的单位等等造成了多方面的损害。二零一二年四月底,陈广昌的三台笔记本电脑、一部苹果手机、若干移动硬盘、大约三千元现金等等被扣押,又被收缴了五千元取保候审保证金,总计价值大约一万五千元。原预定的开庭不能参加,客户的利益也遭到了威胁。陈广昌后来到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工作。由于迫害的影响,陈广昌律师自从二零一三年以来就基本没有收入。
栾军还利用陈广昌身为律师、每年必须年检的特殊需要,在取保候审期满后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阻碍陈广昌律师不能年检,从而逼迫陈广昌放弃信仰。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后,陈广昌律师的经济收入被断绝。陈广昌是一家四口唯一的经济来源,全家人生活没有着落。
栾军打电话要求陈广昌律师到济南市法制培训中心去谈话。济南市法制培训中心是济南市六一零设立的一个专门强制洗脑转化法轮功的特别机构,不具备强制人参加学习的权力,更没有权力关押人。但是栾军利用办案的便利,不断要求陈广昌到济南市法制培训中心,并且说:与济南市法制培训中心交流一下,如果改变态度,就可以继续干律师。其实是逼迫陈广昌律师放弃信仰,违背良知。
其实栾军自己并不遵守法律。面对陈广昌及其家属的要求,他始终都没有提供警号。他在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时候,他没有遵守公安部的规定,只是给打了一张白条。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陈广昌的妻子向济南铁路局督查处打电话反映青岛铁路公安处违法办案情况,并提出办案人员栾军随意骂人、扣电话,要求纠正。督查处孙女士上午接到电话时,说她会调查此事。下午陈广昌的妻子再给她打电话,联系给督查处寄数据和相关证据,以便调查处理。孙女士却说:「不需要了。」而且说她没有权限,推诿责任。
陈广昌的妻子致电王晓秀,反映栾军骂人、收款打白条的问题。王晓秀却说:「你去告我们好了!」很明显他们上下串通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