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翟辉在自家楼下被恶警绑架,之后一伙自称是沈阳市沉河分局和滨河派出所的警察撬锁洗劫了他家,说怀疑安锅(卫星电视天线)泄露国家机密;法轮功学员孟庆洁被绑架时正在家中照顾刚生产的女儿;法轮功学员姜德新在抚顺市东洲区章党街妻子罗秀列的娘家被沈阳市国保支队恶警及东洲派出恶警绑架,头戴黑套被带到一个地方遭到几个恶警轮流毒打、电击一天一夜,并昏迷多次,身体伤痕累累。
同一天,沈阳市国保支队在沈阳市各区、县、市疯狂绑架法轮功学员二十多人,并非法抄家,把计算机、书籍、现金、银行卡等私人物品洗劫一空。
随之而来,沈阳市“610”、国保又操控各区、县、市检察院、法院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冤判、重判,肆意妄为。冤案之一,沈阳市“610”指使沉河区检察院、法院把互相不认识的翟辉、孟庆洁、姜德新三位学员硬捏在一个“案子”中非法庭审,硬编造出所谓的“团伙”假相妄加重判。
其实,枉判之前,沉河区检察院根据宪法在调查、取证、核实的过程中,已经发现三位守法公民没有任何犯罪行为,没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犯罪事实,没有给任何人造成伤害,检察院退卷两次,不予立案。然而沈阳市国保“610”主要负责人还是幕后指使沉河区法院重判三位法轮功学员。翟晖被冤判四年,孟庆洁被冤判六年,姜德新被冤判六年。沉河区法院审判长焦玉玲充当了沈阳市国保“610”的枪手。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沈阳市沉河区法院偷偷摸摸地非法开庭构陷法轮功学员翟晖、孟庆洁、姜德新,仅有三名亲属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在沈阳市“610办公室”的操控下,主审法官焦玉玲非法重判三位法轮功学员翟晖四年,孟庆洁六年,姜德新六年。但法庭并没有拿出明确的法律依据来证明以何论罪。特别是当姜德新当庭指证警察刑讯逼供、并展示他被打掉的牙齿及打伤的身体时,法官焦玉玲不但不调查事实,竟然还当庭阻止姜德新。
冤案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后几乎全部都是维持原判。原因很简单,就是各级法院都在充当“610”的傀儡!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沈阳市沉河区法院原定对刘玉坤非法开庭。家属请了一位本地律师,一位北京律师。六月十六日,本地律师在会见刘玉坤期间,接到沈阳市“610办公室”的电话,威胁他不许参与开庭辩论。本地律师心情沉重,只好要求刘玉坤家属与其解除委托关系。
六月十七日开庭前,法庭要对北京律师进行无理安检。律师据理力争,认为这是违法行为,在入门时,已经安检一次,为何进入法庭还要安检?刑事庭长李红与主审法官焦玉玲对律师大肆侮辱、呵斥。僵持期间,李红与焦玉玲竟欺骗刘玉坤,谎称律师无法出庭,让她指定自己的女儿作为辩护人,以此骗得刘玉坤签了字。六月十七日的开庭被法庭取消。
六月二十日,刘玉坤的女儿办理辩护人手续期间,要求会见当事人。焦玉玲开始满口答应,可是在办理期间,多次耍花招,不断要求刘玉坤女儿出示各种手续。最后当一切手续齐全后,焦玉玲又以请示了李红为由,不允许给刘玉坤的辩护人办理会见手续。刘玉坤的家人付出了巨大努力,却如此被李红耍弄,身心俱疲。
法庭又定于六月二十三日再次开庭。据知情人透露,主审法官焦玉玲,有枉判法轮功学员的前科。焦玉玲的幕后黑手是李红,李红的幕后黑手是沈阳市“610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沈阳市沉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和高敬群的第二次非法庭审,因主审法官随意变更旁听人数、公然违反旁听审理法规,遭到于溟、家属们和辩护律师的一致抗议,随后,六位律师实名集体举报。
法官焦玉玲宣布延至周五(十一月二十一日)开庭,此举又遭众律师集体反对,法官自顾离去。次日,律师写了《关于要求沈阳市沉河区法院另行安排于溟第三次开庭时间的函》寄给了法院。在法庭内外一片抗议声中,“延期到周五开庭”也最终取消。
“开庭前几天,法院通知家属:只允许一家有两名亲属参加旁听。于是我们向沉河区法院递交了书面申请书,申请使用面积大一些的法庭以增加旁听的亲属人数,未得到任何答复。”
“开庭前,法官焦玉玲到场后,突然命令法警将已经进入法庭的家属全部赶出去,声称旁听人员一家由两人改为一人。允许旁听的家属当即表示抗议,焦玉玲威胁说:‘再多说就取消旁听资格!’
“辩护律师要求公诉人张晨宇当场纠正法庭的错误做法,但是公诉人却以法庭纪律听审判长的、不属于检察院监督范围为由给予无理拒绝。辩护律师当场指出公开开庭允许旁听的人数是程序问题,不属于法庭纪律。”
焦玉玲不仅不保障公开审判,而且对当事人家属及辩护人进行报复。而公诉人张晨宇不但对焦玉玲法官的严重违法行为包庇纵容,还推卸自身责任。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上午十点半,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于溟和李东旭的母亲去旁听,遭所谓的“法警”拳打脚踢,于溟的母亲一度被击昏。这个法警又揪着年过八十的李东旭的母亲的头发往门外拽,把老太太耳朵拽的通红。法庭里的李东旭听到母亲的叫喊声,痛哭不止:‘我妈妈都是八十多岁的人了,你们没有父母吗?”
之后,律师要求法官将对于溟等人施行诱供的国保警察赵晨驱逐出庭,并要求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相关人员进行司法回避,合理合法的要求却遭到陪审员刘勇对律师的指手画脚、喧叫指责。法官宣布休庭十五分钟商议后宣布不予以回避,继续开庭,此举遭当事人和律师一致抗议。
法官不顾抗议强行再次开庭,不到一分钟后于溟因不能忍受母亲被殴,突然摔倒在地,脸色蜡黄,不省人事,于母不顾自己的身体扑倒在儿子身边哭喊起来,法庭乱作一团,不久,一一零与一二零救护车到达,法官焦玉玲气急败坏地喊道:“不开了,不开了”。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沈河区法院在法轮功学员刘刚利的律师无法到场的情况下强行非法开庭。家属原本请了北京律师做辩护,也申请做了辩护人。开庭前几天,律师告知因参与南方城市的开庭,不能参加四月二日的庭审,想申请延期,并且由家属交给法院一份出庭通知。
法官焦玉玲说:“不能更改日期,没有辩护人也要开庭,而且一定要开成。”律师的出庭通知看都没看,就还给家属。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在第四次非法庭审过程中,于溟当庭描述自己被实施刑讯逼供的情形,时间、地点、酷刑实施者的手段都非常具体。辩护人要求法庭立即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主审法官焦玉玲无任何正当的理由拒绝启动,破坏了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律师集体退庭抗议法官的明显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庭审仍继续进行,在没有发表一点质证和辩护意见,没有做一句最后陈述的情况下,我被非法判刑四年。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公检法一套班子配合沈阳市公安局防范办(610),沈河区法院法官魏凤玲、焦玉玲、蔡云、刘倩等在近三年中对二十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201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