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三月,汤德珩在上班时被王武洪绑架。李军、陈辉、王武洪以莫须有的罪名上报检察院、法院,对汤德珩非法判刑三年,缓期五年。汤德珩在看守所被迫害九个月,是因为陈辉迟迟不肯放人。参与迫害汤德珩的直接责任人:宣城市国保大队王兆德、广德县政法委书记李军、“六一零”主任陈辉、原国保大队队长王武洪、检察院罗军、法院张军、教委纪检书记刘德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