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三日,承德市冯营子村法轮功学员左守刚被承德市双桥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杨久奎(时任)、刘明成伙同冯营子派出所杨哲和冯营子村王志军绑架。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九点,承德市双桥区法院对左守刚非法开庭。律师为左守刚做辩护时指出:“整个案件的过程都是相互矛盾的,证词不够,不属实。左守刚在八月十二日被非法抓捕(中共出示所谓逮捕证的时间),按照法律规定,关押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特大案件两个月就应该到法院),而左守刚却在双丰寺看守所被关押了五个月才到法院开庭,公安局和检察院都对此案构成犯罪。”
可判决之后的五个月,左守刚家属都没有接到左手刚的判决通知书。法院面对律师义正词严的辩护理屈词穷,但拒不放人,硬将左守刚送至河北唐山冀东监狱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