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省委书记王宪魁;黑龙江省副省长、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厅厅长孙永波,黑龙江省公安厅技术处处长王可立,刑侦总队总队长安庆华;哈尔滨市政法委书记王小溪;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锐忱;依兰县政法委书记杨旭;依兰县公安局局长王庆丰,副局长李柏河,国保大队队长张英铎等;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王育伟,政法委副书记赵珉,“610”副主任李高阳;牡丹江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闫子忠,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双城市政法委书记郭玉志;双城市公安局局长王俊岭,国保大队大队长肖继田,副队长王玉彪等;双城市检察院检察长韩凤华(原任)、王景侠(现任);双城市法院院长史山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