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一月,新余市公安局一科李科长(现调离)、袁文珍等人到李烈凤家骚扰,怕她去北京上访,把她关进了市看守所,李烈凤绝食五天后,被迫打了一针后放回家。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早上八点,科长袁文珍等人夥同南昌市西湖区警察把李烈凤从她家中绑架。整晚警察分三班轮流非法提审,三个打手用电棍电脸、脖子、脚心、身上,动手打人、威胁、恫吓等等。二十一日晚关进南昌市第一看守所。之后被判刑三年,送入南昌市女子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