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76954
中文姓名:
李俊刚
姓名拼音:
Li Jung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华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参与人员:
新华分局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地明街曙光新城院内新华分局,邮编:157009
新华分局局长:龚海涛
新华社区警务大队队长:李松,15504531986
新华社区警务大队警察:李易南,15504531962
吕俭15504531969
赵振龙
吴昊
接报警察:孙宁泽
爱民区检察院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爱民区西祥伦街82号,爱民区检察院 邮编:157011
公诉科:王娟,13845340526,18645760199
公诉科:张文杰
爱民区检察院部份电话
办公室0453-6599806
纪检监察科0453-6599817
公诉科0453-6599809
侦查监督科0453-6599808
职务犯罪预防科0453-6599813
民事行政检查科0453-6599814
反渎职侵占局0453-6599810
反贪污贿赂局0453-6599811
法警队0453-6599815
北安监察室0453-6599816
专职检查委员会0453-6599819
收发室0453-6599821
传真号0453-6533966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新华公安分局警察。

二零一二年五月六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孙成顺刚下早班回家休息,牡丹江市爱民区八达村村长王志来孙成顺家。谈话中,问他是否还炼法轮功?孙回答「炼!」并给村长讲真相,劝他不要迫害法轮功,那样会给家人和朋友都带来伤害。村长不听,还说:我是村长,我不管谁管?你在这住,尽给我添麻烦,你搬走吧,把你手机号给我,咱们以后再联系。

因为是亲属,孙成顺没考虑太多,就把手机号给他了。王志走后不到五分钟,新华公安分局片警李松就闯进孙家,说是要与他认识认识,谈谈话,然后他给单位打电话,并说在孙成顺家谈话哪。之后他要喝饮料,要孙成顺和他到超市去买饮料。

不一会儿,新华分局的车子来了,其中有一个胖子,40多岁,大个,大脸盘,是警察李俊刚,说是要找孙成顺到分局了解一下情况,就这样,孙成顺被李松、李俊刚等人劫持到分局,非法审讯要他交代都和谁联系了,大法书从哪弄来的,参加过那些活动等等。孙成顺不配合他们,他们就把他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

李松、李俊刚等人把孙成顺送到分局,随后和他们同伙开车到孙家撬开房门。翻箱倒柜翻的满屋灰尘四起,抢走了大法书和有关资料,作为迫害孙成顺的所谓证据。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孙成顺开始绝食抗议,看守所就给他灌食。五月二十五日,开始用胶皮管插进胃里灌食。六月五日,片警李松、李俊刚等三人,从看守所把孙成顺抬到警车上,拉倒离看守所不远无人处,三人强行摁住孙成顺,往嘴里灌饮料,然后送到绥化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目前(二零一三年七月一日)仍被非法关押在绥化劳教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一个「炼」字 遭十年冤狱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1/一个「炼」字-遭十年冤狱-27608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