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分局原局长胡振球遭恶报患淋巴癌后,新上任的局长姜大勇不知收敛,继续迫害政策,指使国保大队杨自横等人对法轮功学员不断骚扰迫害。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起,阿城区在四个月内发生六起对法轮功学员的抄家、绑架事件。
国保大队在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非法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王秋霞,后被阿城法院非法判五年徒刑。同年三月二十六日,法轮功学员段秀芳被杨自横带领的三名警察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书籍。同年四月三日,法轮功学员谢宪斌被杨自横先后唆使五名警察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书籍和资料。同年六月六日晚,法轮功学员赵彩虹和刘桂英被阿城区大岭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十月赵彩虹被阿城区法院枉判四年,刘桂英被枉判五年。六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付革、韩淑清在大街上遭人恶意构陷,被国保大队绑架后劫持到阿城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天。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日,阿城区国保大队、站前派出所和金上京派出所联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丁淑慧和于彩华,她们已经被非法关押于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近八个月。
阿城区法院预谋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对丁淑慧和于彩华两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这次非法庭审除家人外不让任何人参加。据知情人透漏,在此非法庭审之前,已经专门召开一次高层会议,参加会议的主要成员有阿城公安局局长姜大勇、检察院检察长王云、法院院长刘晖、政法委书记姚向林、六一零主任黄明等人,他们开会内定冤判丁淑慧十到十二年,冤判于彩华四到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