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检察院公诉人:
陈洪岩:024-27600280 13604908722
计兴中:024-27600283 13842051112
程旭川:024-27600253 13504978896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于立风非法起诉。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日,新民检察院程旭川、新民法院王萌在不通知亲属的情况下对于立风秘密开庭,并于一月三十一日对于立风非法判刑七年。二月四日,于立风向中级法院上诉,中级法院由审判长沈莹、审判员樊友明、张勇及书记员王冰组成的合议庭,于三月二十七日非法维持原判,并为终审裁定。六月五日,于立风被劫持到大连市第一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