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77045
中文姓名:
李玺华
姓名拼音:
Li Xihua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元宝区四道桥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四道桥派出所警察。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丹东振兴区法院第一次非法开庭,在法庭上当韩春龙当庭指出自己遭绑架后遭到四道桥派出所警察的刑讯逼供并遭警察李玺华、肖强等人的毒打;警察肖强向自己的脸上喷辣椒水,并遭强行在白纸上按手印的事实时,法官陶占华便强行打断韩春龙的叙述,同时检察院的人也无理反对韩春龙继续讲述事实,并诡辩称韩春龙讲述的与案件事实无关。这时辩护律师质问公诉人:“这涉及到公安机关非法取证,公诉人为什么要反对?”此时法官陶占华却不顾法律事实蛮横的指使法警将两名律师无理赶出法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沈阳韩春龙、陈新野遭丹东公检法迫害(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28/沈阳韩春龙、陈新野遭丹东公检法迫害(图)-27596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