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九年末,一天早上出工时,法轮功学员王丽阁趴在了楼梯上,走不动了,恶犯们骂她装的,包夹付永芬(牡丹江人,杀人犯)猛地抓住她的衣领,将她用力提起,由于用力过猛,棉衣的第一个扣被拽掉,连棉花都被带出来了,王丽阁被勒得背过气去。付永芬又突然松手,王丽阁重重地摔在地上,鼻子被摔出血来,人当即昏死过去。付永芬还说是装的,又将王丽阁从昏迷中拽醒。由于王丽阁坐不住,犯人就将她推到干活的案板底下,王丽阁只好躺在了水泥地上。值班恶警孙蕊令犯人于丹将王丽阁的棉鞋扒掉,冻她。这样王丽阁在地上躺了一天。
恶警用各种手段折磨姜磊,企图强迫姜磊“转化”。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至十一月十五日,欧喜花挑唆恶警科长李哲、孙蕊等把姜磊绑在床上抻了十三个昼夜,大小便都在床上,给打了不明药物的点滴。姜磊拒不配合,胳膊、腿、脚到处是血,青一块紫一块的,被迫害得快精神失常了(就是在这时她的老父亲去世)。狱警隐瞒实情还强迫姜磊承认吵监闹狱,强行“转化”,致使休克才放下来,造成双腿不能走路,双臂、双手抬不起来(大小便不能提裤子)。给打的不明药物造成满口牙剧烈疼痛,不能吃饭、最后脱落,脸肿得变形。
二零一一年一月,原八监区解体,只留下指导员陈笑莲等几名队长。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新任监区长戴静伙同教导员陈笑莲、科长崔杰、队长孙蕊等恶警再次对法轮功学员王素梅实施了长达二十多天的强制洗脑,欲逼她“转化”,将其嘴用胶带封上,身体用绳子捆上,指使犯人对她进行车轮战术,不停地在耳边大声念邪党的那套东西,每天十七、八个小时,晚上不让她睡觉。后来王素梅回忆说:“那时,我走路都飘。”
在娄彩华即将出狱时,由凌源市法院和朝阳市中法下发的非法判决书和裁定书被当时主管三小队的队长孙蕊搜走,说等她回家时会给她,后来管教科长崔杰问要这个干什么,娄彩华说这是对我非法判刑的证据,我申诉要用的。等到娄彩华历经六年迫害回家时,她们以种种借口拒绝把判决书给她,说锁在橱里了等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