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沧州中院刑二庭
主管副院长张和平 2204280 2067888 13722722222
庭长岳伯生 2200531
主办法官李莉 2204530
吴胜利 2204532 王东昊 2204529
张战洪 2204530 左书元 2203567 路炳峰 2203567
张书育 2203567 多运增 2200531 张勇 2200531 孔德峰 2203567
杨敬浩 2200531
河北沧县法院五月七日偷偷开庭,在剥夺法轮功学员孙玉强请律师辩护的权利下,对他非法判刑三年。孙玉强的家人请律师上诉,沧州市中院法官李莉再次玩弄手腕,在反覆刁难律师过程中,再次剥夺孙玉强请律师辩护的权利,违法做出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
河北沧县七十岁的孙玉强老人,因为送人一本关于法轮功真相的小册子,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六月十七日被劫持到唐山监狱迫害。孙玉强的律师说,整个过程中,沧县公检法机构可以说是毫无顾忌地知法违法。
律师认为沧州市中院对律师提出的种种非法要求,超越了法律的规定,实属刁难律师,违法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职务。但律师仍予忍耐,再与律协沟通,并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向沧州市中院院长章文忠及市人大、市政法委投寄反映情况的信函。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三日,律师再来沧州与中院及看守所联系,方知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已于七、八天前就下达了。
沧州市中院再次剥夺了孙玉强的上诉辩护权和辩护律师依法履行为被告人辩护的诉讼权利,公然违反诉讼程序匆忙下达了终审判决,枉法裁判,是明目张胆地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