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77204
中文姓名:
李华
姓名拼音:
Li 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处长
工作单位名称:
三河市水电五局
工作单位地址:
水电五局基地分局书记吴利铭(手机):13832653257
水电五局基地分局处长李华(手机):13603261261
李华之妻、社区居委会李娟(手机):13780461367
近照:
家庭住址:
李华与李娟是再婚从组的家庭;李娟的女儿李珊,1992年5月出生,电话 18510807527 ;女婿霍烁1990年12月出生,老家三河市齐心庄镇三福庄村,外孙女八周岁,外孙子三周多;李华的儿子约生于1989年2月;李华手机13603261261,李娟手机13780461367 。
迫害事实: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中国水电五局基地分局处长(已退休)。

自从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开始,李华即参与迫害,大约二零零六年李华升任水电五局基地分局处长后,将妻子李娟塞进水电五局小区居委会当主任,从此二人更加积极主动迫害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夫妻也是双双名列法网恢恢恶人榜,李娟恶人编号E000064600,李华恶人编号E000077204;李娟任职居委会主任以来,积极配合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等多次骚扰迫害小区法轮功学员,退休以后还多次参与迫害。

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水电五局领导李华、吴利铭、李娟、马来喜等人积极配合北城派出所,街道办人员于七月十九日晚十一点半到刘星敏家骚扰,强行收缴身份证,企图绑架。她坚决抵制这种违法行为,第二天执法人员才撤离。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三河市水电五局领导李华、吴利铭,社区居委会李娟等人员,协助北城街道办事处、北城派出所,绑架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刘星云,关进廊坊洗脑班非法拘禁、关押迫害,没有任何手续,更没有通知家属。

刘星云的母亲及家人多次找单位领导,希望他们能维护正义,接回刘星云,单位处长李华、邪党书记吴利铭,对刘星云的母亲家人态度恶劣、不耐烦,扬言其不怕。李华威胁她母亲说:把你抓起来。刘星云的母亲已是快八十岁的老人了,想念和担心女儿,作为领导不但不安慰和尊重老人,反而恶语伤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30/河北三河市水电五局基地分局处长李华和李娟的恶行-456273.html
河北省三河市刘星敏曾经遭受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17/河北省三河市刘星敏曾经遭受的迫害-27677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