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77215
中文姓名:
李松
姓名拼音:
Li S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津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新津县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刘永生,去年七月遭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于新津看守所已近一年,日前被新津县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家属要提起上诉,法院却故意不给非法判决书。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刘永生的家人去公安局问情况,质问为什么非法逮捕通知书不寄给家人?警察竟说寄给社区了。

刘永生的家人于五月十三日请律师介入。一个自称是法院的人称:“刘永生已经被(非法)判刑三年,判决书五月十四日给他送到看守所,上诉期是十天。”家人又去新津看守所要求见人,看守所不让见,狱警称:“不上诉才能见。”

刘永生的家人不知如何办,只好分别于五月十七日、二十四日到成都中院(抚琴西路109号)询问情况,中院立案庭给了刑一庭法官李松的办公电话,让家人打电话给李松,家人多次打电话给李松都是无人接听,工作日亲自跑去中院找他,也没能见到。

无奈之下,家人只好请律师出面代理“为刘永生申诉冤情要求无罪释放”的事宜,六月二十四日律师去中院仍然没能约见到李松,只得递交了代理委托等材料,迄今律师家属仍没接到答复。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刘永生才得知他本人已于五月十九日递交了上诉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飞机设计研究所工程师刘永生被偷偷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16/飞机设计研究所工程师刘永生被偷偷判刑-276725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