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77262
中文姓名:
景连柱
姓名拼音:
Jing Lianzh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民市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60号,110300

张东波,院长27509701、13700059016
刘海磊,副院长27509702、13904043866
曹 喆,副院长27509703、15998111388
王树志,院长助理27509705、13040302999
郑庆新,政治处主任27509706、15940265528
王卓文,监察室主任27509707、15998127778
贾舒民,执行主任27509708、13889849999

审判长:新民市法院 计兴东(新民检察院计兴中的兄弟),024-27509805 1584039710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新民法院刑庭庭长。

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新民看守所狱警带潘友发到沈阳市医大一院脑神经外科做CT。新民市法院向新民市看守所要病历,了解潘友发的严重病情后,不去追究造成这一切伤害及后果的责任人,相反,王萌、计兴东到看守所还要潘友发出庭。

潘友发的律师两次要求取保候审,新民市法院都不同意。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下午,律师到医院看潘友发。潘友发告诉律师自己身体的状况,想上告。五月十日,新民法院刑庭庭长景连柱,审判长计兴东到医院面对已经生命堪忧的潘友发还在发问:“能不能开庭?不行就上医院判(开庭)!”潘友发说:“在哪也开不了庭。我身体这样怎么给自己辩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警察持刀伤人反诬陷 法院两次开庭未得逞——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潘友发遭陷害、被重伤始末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11/警察持刀伤人反诬陷-法院两次开庭未得逞-27650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