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9年8月3日,大连金海湾音像社因制作大法师父讲法录音带被当局破坏,大法弟子许志斌作为制作质量把关人员,恶警袁红果等人以涉嫌违法经营罪将他转为刑事拘留,当时大连电视台、中央电视台谎称刘某(厂长)、许志斌获利十几万元。家属请了律师,证明许志斌没挣一分钱,没吃厂家一顿饭。律师接案了,可是半个月后,接到律师的通知:“辽宁省司法厅下令,律师一律不准接法轮功案。”同年12月24日办案人通知家属交一万元押金,办理了取保候审,将人放出,办案人说:“其实许志斌与此案无关,既不生产也不销售,也不挣钱,只因为学法轮功才扯上的。”。
2001年1月6,大法弟子许志斌家属接到刑警大队袁红果通知去拿取保候审的钱,并说省公安厅来检查工作,取保候审已到,一年期必须办理退钱,并强调由许志斌亲自签字,许志斌的妻子(大法弟子)不放心,与许一同去了公安局刑警大队,等到了才知道一切都是骗局。
当时金州区讲真像的材料到处都是,公安局怀疑到许志斌。恶警们将其二人分开,强行从其妻子身上抢走了钥匙,拿着没有盖公章的抄家单,扛着摄像机,对许志斌家、其母亲家、岳母家进行抄家,威胁恐吓其家里人,所到之处一片狼藉,在许志斌家将与大法有关的一切东西洗劫一空,抄出少量真像材料,同时将一万元钱拿走,一周后被要回。
恶警们回到公安局后,开始对许志斌的妻子进行威胁、进行刑讯逼供,想获得数据的来源,遭到拒绝。第二天,他们把她在空中呈大字形吊起来了,还用鸡毛在耳朵里、脖子里转,晚上将其妻子放回家。回家后骼膊抬不起来,手不能拿东西,手上的手铐印4个半月后才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