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077445
中文姓名:
于梅
姓名拼音:
Yu Me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甘井子区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6号,邮编116039
或: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116039
院长、书记:温连生0411-82793701,13889629636
副院长:范芃0411-82793702
刑事庭副院长:林迎春0411-82793719
其他院长电话:0411-82793703、0411-82793704,0411-82793705。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大连市甘井子公安分局“转化”团团长。

约在二零零一年三月,大连市甘井子公安分局“转化”团团长于梅(女),四十多岁,指使五、六个邪悟犹大(被恶党谎言蒙蔽毒害而造成主意识不清,向邪恶妥协并配合邪恶来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对郎庆晟轮番轰炸,灌输邪党谎言、歪理邪说,强迫放弃修炼法轮大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郎庆晟惨遭中共九年冤狱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15/辽宁郎庆晟惨遭中共九年冤狱迫害-27817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