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七日,朝阳市五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孙宝英,被锦州铁路公安分局处长以一封劝善信为借口强行绑架到朝阳市前进分局。一个星期不到,前进分局长张志强、张金良、范铁伟、李阳阳等就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上报双塔检察院非法批捕。此冤案公诉人双塔区检察院:赵文军、周杰。
前进分局、双塔检察院、双塔法院合谋制造冤案,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在朝阳市中级法院内对陈桂兰非法开庭,双塔检察院公诉人张口要求法庭给陈桂兰量刑五至七年。
前进分局长张志强、副局长张金良、警察王志仁,双塔检察院公诉人张晓东、周杰,双塔法院审判官杨辉、陪审员王克才、陪审员邱春阳等人沆瀣一气迫害修炼「真善忍」的陈桂兰,他们践踏的是法律,出卖的是良心,诬判好人,天理难容。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对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桂兰的责任人下了追查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