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077649
中文姓名:
张晓东
姓名拼音:
Zhang Xiaod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双塔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张晓东電話:18642160981
办0421-2962832
宅0421-2916150
迫害事实: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检察院二部公诉科科长。

朝阳市各法院、检察院的执法人员多年来,在明知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的情况下,仍违法办案,昧着良心冤判了众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古稀之年的老人也未能幸免,八旬刘殿元被枉判11年半,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枉判重刑后被活活残害死在黑监狱里。

朝阳双塔检察院公诉科构陷法轮功学员的主要人员:张晓东、张志军。

前进分局、双塔检察院、双塔法院合谋制造冤案,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在朝阳市中级法院内对陈桂兰非法开庭,双塔检察院公诉人张口要求法庭给陈桂兰量刑五至七年。

前进分局长张志强、副局长张金良、警察王志仁,双塔检察院公诉人张晓东、周杰,双塔法院审判官杨辉、陪审员王克才、陪审员邱春阳等人沆瀣一气迫害修炼「真善忍」的陈桂兰,他们践踏的是法律,出卖的是良心,诬判好人,天理难容。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对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桂兰的责任人下了追查通告。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四日,朝阳市双塔区法院假西大营子法庭对孙宝英非法开庭。在法庭上,律师要求公诉人员拿出法轮功有罪的法律依据,公诉人员拿不出来。律师列举事实,揭露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制造伪证陷害孙宝英。检方理屈词穷,公诉科长张晓东便当庭大耍流氓,说警察违法不出示证件,就得承认他是证人而不是警察,并以此为由要求法官判孙宝英五至七年徒刑。

据证实,在孙宝英的案件中,公诉人张晓东、周杰二人起了很主要的迫害作用。涉及此案的前进警署办案警察范铁伟曾对孙宝英的家属说:「检察院让补充证据,我们就得往上加数。」张晓东、周杰二人曾多次伙同警察制造伪证陷害法轮功学员。尤其公诉科长张晓东,十几年来,经过双塔区检察院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件,都是由他起诉送判的,此人血债累累。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八日,张玉琢正在中心市场传真相救人时,被朝阳市交通公安分局的警察绑架,随后又来抄家。二零一四年,张玉琢被朝阳市双塔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晓东、双塔区法院院长邹德辉合谋陷害冤判十年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12/辽宁朝阳市法院、检察院制造众多冤案-423208.html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20/女儿备考期间-母亲被冤判十年-293703.html
警察冒充证人构陷孙宝英-律师痛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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惧怕真相光盘-辽宁法院对六旬妇女非法判刑七年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31/惧怕真相光盘-辽宁法院对六旬妇女非法判刑七年-27889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