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17日,大庆市大法弟子赵洪英被绥中县看守所的王学平、常桂兴勒索1128元;红岗区拘留所的郑国亮勒索250元;创业派出所四队的刘赫、张保东勒索3372元。
2001年末,绥中公安局一辆警车送两个大法弟子去马三家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渣滓洞”),回来后,在平坦的高速公路上,前后没车,警车莫名其妙就翻了。车中4个人的伤势正好和他们迫害法轮功的程度一样,恶警常贵兴迫害得最狠,伤得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