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27
编号:
E000077867
中文姓名:
孙柏庆
姓名拼音:
Sun Boq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依兰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区号:0451)
院长:孔庆春 办电57239229 手机13303607168
依兰县法院:
院长孔庆春13303607168
刑庭庭长张安克13351817678、13234501063、13904640569
吕守方13904640390
副院长:史锦田57222378、宅电57283066、13845028828;陈佰新57223862、15104509997;熊双龙13100953444。
副书记:张丽红 办电57221788 手机13314506788
审委会专职人员:郎继娟57223531、13604815363;王友13263617999。
执行局长、审委:王冲57221091、13845026999。
执行局副局长:郭利 手机13845028818
立案庭负责人:郭利57222467、18945018818。
刑庭长:张安克13234501063、13904640569。
张丽红13314506788
办公室主任:王永军 办电57223229 手机13304613338
监察主任:魏晓军13766923335
立案庭庭长:吴红13329310606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依兰县法院副院长法院副院长 。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费淑芹、吕凤云、陈艳、姜连英遭非法庭审。法院有目地地安排了各个小区居委会主任来参加旁听,还有黑龙江省公、检、法、司、政法委、「610」、省法制培训中心(黑监狱)的人,依兰县公、检、法、司、政法委、「610」、的人也参加旁听共有一百多人参加。「610」的头子徐海波、公安局副局长李柏河、法院副院长孙柏庆亲自坐镇、指挥国保队长张英铎和他的属下郑军等带着很多便衣在法院周围偷偷巡视、录像。

为费淑芹等人辩护的三位律师在法庭安检门遭到依兰县法院法警队阻拦,要非法搜查律师的包,企图达到刁难、威胁、羞辱律师的目地。

在恶警叫嚷不休时,法院副院长孙柏庆和庭长张安克从法庭里推门而出,张安克听了一会之后叫律师拿出手机、照相机、录音器材。这时封建清咬着牙大喊:必须接受检查!

法院法警队长高振伦还坚持要求非法搜查律师的背包。律师说:这还有个辩?你们违法这样搞,口口声声说按法律办事,实际上是按你们内部文件办事。把你们内部文件拿出来。

高振伦拿不出内部文件,恼羞成怒,对律师大吼大叫,还用手恶狠狠的点着律师咬牙切齿的威胁,同时高振伦冲出安检门奔向律师,要对律师大打出手,被周围的人拦住未能得逞。

律师说:没有我们辩护,你们就别想开庭!然后就拂袖而去。开庭时,审判长张安克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出来找到律师,请律师出庭。在此过程中,依兰县法院副院长孙柏庆始终在现场,一直漠视手下法警违法行径、恶言恶语。

依兰县法院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开庭对法轮功学员吕凤云、费淑芹、陈艳、姜连英进行迫害,其中费淑芹在法庭上休克,被“120”救护车送医院抢救后又被拉回法庭继续迫害。依兰县法院为阻止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包括非法搜查、威胁。

鉴于依兰县法院法官不独立办案,法警却“独立依法”对律师安检,并嚣张欲打律师;依兰县检察院检察官不依法监督,却派法警到法院门口扬言“脱下警服打律师”;北京律师蔺其磊控告法警高振伦、封建清知法犯法,涉嫌滥用职权罪,并要求将二人开除,以维护司法机关形象。在此过程中,依兰县法院副院长孙柏庆始终在现场,一直默视手下法警的违法行径、恶言恶语。法院、检察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人,法院、检察院应该公开道歉。

控告状
控告人:蔺其磊,北京市瑞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被控告人:高振伦,男,依兰县法院法警
被控告人:封建清,男,依兰县检察院法警

请求事项:请依法追究二被控告人的知法犯法,涉嫌滥用职权罪的法律责任,并将二人开除出法警队伍,以纯洁队伍,维护司法机关形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阻拦律师出庭 黑龙江依兰县法警被控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8/阻拦律师出庭-黑龙江依兰县法警被控告-282406.html
依兰县法院非法庭审四妇女-费淑芹当庭休克(图)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26/依兰县法院非法庭审四妇女-费淑芹当庭休克(图)-27868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