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77936
中文姓名:
丁维国
姓名拼音:
Dīng Wei Gu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兴隆山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李旭 15568886051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兴隆山派出所员警。

二零零一年元月,兴隆山派出所的丁维国,镇郊大队治保主任王洪岩及一个女性镇政府人员接回在北京被截访的大法弟子韩慧珍,一切吃喝玩乐的开销都是从韩慧珍家勒索的。从北京回来把韩慧珍直接关在兴隆山派出所,恶警丁维国,让韩慧珍写不去北京的保证未果,当天晚上又把韩慧珍绑架到大广看守所十天。韩慧珍回家后丁维国、孙明来及一个姓刘的到家骚扰,让写不炼功的保证未果。他们说还把你送到兴隆山洗脑班,食费自付。他们把已经写好的不炼功的保证书,交给韩慧珍的家人强行按着韩慧珍的手按手印。

二零零三年三月,长春兴隆山派出所恶警丁维国、王洪文等四人闯进大法弟子肖淑清家没有出示任何证明就非法抄家抢走师父法像、转法轮、明慧周刊、两篇短经文。绑架肖淑清都兴隆山派出所。

二零零八年大法弟子李凤珍在接孙子回家的路上,被兴隆山恶警丁维国和俩个便衣邪警劫持到派出所,妄想非法逼供审讯欲加之罪。当时李凤珍身体不适,呼吸困难,面无血色,他们找来医生,检查说心脏病。随后又叫来120急救车把李凤珍送到长春军大二院。恶警不管李凤珍的安危全溜走了,医疗费、车费都是李凤珍儿媳妇付的。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春部份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17/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3年9月17日发表)-279285.html#1391622841-2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