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长李某和副监区长徐玉美利用手中的权力,操纵狱警以及社会罪犯和邪悟的犹大,对法轮功学员采用了非常恶劣的手段迫害。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恶警不让她们上厕所,不给卫生纸用,强迫她们早起晚睡,不让洗澡,洗衣服。教唆社会犯把法轮功学员关进黑屋子里,关上灯,头蒙上毛巾被,她们就大打出手,直到打昏。她们还有更恶毒的手段。
泰安市叫余宏的,原是一名教师。被中共洗脑成为犹大后,在监狱行为非常恶毒。济南有个律师被她迫害得很严重。余宏经常用脚踢这位律师,臀部上都被踢了一个大窟窿,烂了很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