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78007
中文姓名:
曲楠
姓名拼音:
Qu N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丹东市看守所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0415-6134004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丹东看守所恶警。

迫害日期待查,法轮功学员任秀芬被送进丹东拘留所的第二天,恶警将她又转押丹东看守所。看守所女恶警曲楠指使犯人来折磨她,告诉犯人用甚么办法折磨她都行,只要能让我「转化」就行。犯人明白真相,没有配合曲楠来迫害她。

在关押二十七天的时候,看守所副所长王晶找我,逼着她写「保证书」,放弃修炼,并向她保证说:只要答应他们不炼了,马上就放你回家,否则,就要把你怎么样怎么样。在她的恐吓、威胁、蒙骗下,她稀里胡涂的顺从了邪恶。她清醒明白以后,她就开始反迫害。她拒绝穿监服,拒绝背监规,拒绝干劳役,不配合邪恶的一切命令指使。

恶警得到任秀芬的「签字」以后,不但不放她,还将她非法起诉。恶警曲楠将她铐在窗户上,铐了一天。恶警王晶在律师去接见她的时候,还厚颜无耻地说,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中她是最听他们话的一个,以此威胁律师,干扰律师为她做无罪辩护,真是无耻!她向律师揭露了派出所与看守所恶警迫害她的恶行。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东港任秀芬自述被迫害的经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4/辽宁东港任秀芬自述被迫害的经历-28024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