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二日上午,上街区峡窝镇派出所所长郭永政,令同乡郭某骑电动车,将正去买菜的王秋菊半路拦截,上街区工业路派出所所长马书军从后面包夹,将王秋菊绑架到郑州第二看守所一直关押到现在(二零一三年十月)。
他们只搜到了一本真相挂历,知道证据不足,于是他们又把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的事翻了出来,还是郭永政令同乡郭某半路拦截王秋菊并非法拘留,随后郭永政令副所长带一帮警察到王秋菊家里先冒充居委会的敲门,家人开门后他们冲进去抄家,三天后郭永政勒索王秋菊家属5000元钱才放人。
这次他们判刑的证据是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在王秋菊家搜到的物品,证人是同乡郭某,证词是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王秋菊在市场买菜花真相币被当场抓住。实际是王秋菊回家路上被郭某拦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