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8日赵晨宇从五华看守所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第九监区赵晨宇才被送到云南省女二监半年后,学校书记王中南、校长赵庆平、人事干部以及五华区教委、五华区610共六、七个人到监狱,校长赵庆平当场宣布解除与赵晨宇的劳动合同,开除赵晨宇的公职,还逼赵晨宇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